索 引 号: 11371728004497448Y/2024-01103 分  类: 高校毕业生
发布机构: 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 年 12 月 27 日
标  题: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 发布日期: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
  • 索 引 号:11371728004497448Y/2024-01103
  • 分  类:高校毕业生
  • 发布机构: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标  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
  • 成文日期:2023 年 12 月 27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12 月 27 日
  • 内容概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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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人群: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享受条件: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 (企业法人)、 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1.2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补贴标准: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不低于1.2万元。
流程材料: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乡镇盖章核查是否正常经营、财务报表(需包含最近12个月公司盖章的资产负债表等)、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
经办渠道: 1.申领机构: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网上办理载体: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财政资金拨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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