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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728004497448Y/2024-01385 分  类: 就业岗位信息
发布机构: 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 年 10 月 22 日
标  题: 东明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年 10 月 22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东明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索 引 号:11371728004497448Y/2024-01385
  • 分  类:就业岗位信息
  • 发布机构: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标  题:东明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成文日期:2024 年 10 月 22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10 月 22 日
  • 内容概述:东明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体收入,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东明县实际,经研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县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800人,具体岗位信息见《2024年东明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人员须属于以下人员中的其中一种: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2.农村低收入人口3.农村残疾人、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6.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7.登记失业“二孩妈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本人所在村(社区)委员会

3.报名方式: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低保证一寸照片等有关材料到本人所在村(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东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民主评议

按照乡村公益岗位职责要求,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村民代表组成乡村公益性岗位民主评议推荐小组,负责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按照人岗匹配原则,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报至乡镇(街)政府

审核公示、县级备案

镇(街)政府对村(社区)上报的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安置人员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签订协议

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岗前培训、安排上岗

道)负责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各村(社区)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四、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乡村公益性岗位同一安置对象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县政府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五、日常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

(一)自然退出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督促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街道)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其他事项

(一)1人仅限报1岗,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二)已退出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报名。

(三)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各岗位开发设置单位按程序组织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上岗。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此次安置范围: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2.企业在职职工或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

3.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残疾人;

4.有工商注册信息担任企业法人、股东(出资人)、董事、监事、理事、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的;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享受财政供养或村居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居干部;

6.未落实备案上岗制度人员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咨询电话:0530-6259929

监督电话:0530-6259933

东明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22

附件1:2024年东明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附件2:东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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