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8004526640N/2022-03987 | 分 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7 月 20 日 |
标 题: | 东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明县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7 月 20 日 |
文 号: | 东政发〔2022〕17号 | ||
内容概述: | 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统一登记号: | DMDR-2022-0010004 |
- 索 引 号:11371728004526640N/2022-03987
- 分 类: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 年 07 月 20 日
- 标 题:东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明县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 年 07 月 20 日
- 文 号:东政发〔2022〕17号
- 内容概述: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排水户在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前,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 效力状态:有效
- 统一登记号:DMDR-2022-00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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