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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728004526640N/2016-4430 分  类: 工作进展
发布机构: 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 年 12 月 20 日
标  题: 东明县光伏发电扶贫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6 年 12 月 20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东明县光伏发电扶贫实施方案 效力状态: 有效
  • 索 引 号:11371728004526640N/2016-4430
  • 分  类:工作进展
  • 发布机构: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6 年 12 月 20 日
  • 标  题:东明县光伏发电扶贫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16 年 12 月 20 日
  • 内容概述:东明县光伏发电扶贫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东明县光伏发电扶贫实施方案

东明县地处鲁西南,是著名的中国西瓜之乡中国戏曲之乡中国书画之乡等。东明县工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纺织、农副产品深加工等支柱产业为主导的新型工业体系,工业总量迅速扩张。201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66.1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5.02亿元,社会零售消费总额102.3亿元,进出口总额达到86275万元。

   东明县虽然取得很大的经济发展,但仍有贫困人口。截止到2015年底,全县共有贫困户30384户,贫困人口85049人。城关办事处贫困户776户,贫困人口1836人;渔沃办事处贫困户1162,贫困人口2934人;开发区贫困户97户,贫困人口124人;武胜桥镇贫困户2273,贫困人口4620人;菜园集镇贫困户1512户,贫困人口4102人;沙窝镇贫困户2826户,贫困人口7869人;东明集镇贫困户1320户,贫困人口2975人;陆圈镇贫困户2586户,贫困人口4860人;大屯镇贫困户670,贫困人口1402人;马头镇贫困户1440户,贫困人口4126人;三春集镇贫困户1370,贫困人口3755人;长兴集乡贫困户4462户,贫困人口15666人;焦元乡贫困户3313户,贫困人口12308人。

经统计,本县共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村213个,建档立卡贫困户30384户、8504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贫困户21268户、59534人;建档立卡贫困村外贫困户9116户、25515人)。

贫困人口多、社会负担重,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光伏发电收益比较稳定,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种重要方式。我县处于黄河中下游,地势平坦、太阳能资源相对丰富。近30年来,全县年平均日照 2202.6h,每平方米太阳辐射量约4825兆焦(相当于165千克标准煤),自然条件有利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另外,随着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的不断实施,光伏发电上网条件日趋完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精准扶贫、有效脱贫。光伏扶贫项目要与贫困人口精准对应,根据贫困人口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布局,重点保障需政府兜底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因地制宜、试点推进。光伏扶贫作为脱贫攻坚手段之一,要选择适宜的光伏扶贫模式,以乡镇为单元统筹规划,通过试点分阶段以整村推进方式实施。

政府主导、社会支持。通过整合扶贫资金、预算内投资、政府贴息贷款等政策性资金给予支持。由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合作共同出资建设。鼓励有社会责任的企业通过捐赠或投资投劳等方式支持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公平公正、收益稳定。以乡镇为单元确定统一规范的纳入光伏扶贫范围的资格条件和遴选程序,通过稳定的项目收益,达到精准脱贫的目的。建立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收益分配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技术可靠、长期有效。光伏扶贫工程关键设备应达到先进技术指标且质量可靠,要通过竞争择优选择较强资金实力和技术管理水平的企业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和技术服务。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要确保工程长期可靠稳定运行。

(二)工作目标

拟通过光伏发电扶贫方式,以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为重点,利用三年的时间,到2018年,力争建集中式(含村级)光伏电站102.57MW,保障5200户、约12166贫困人口脱贫,约占全县贫困人口的14.3%。支持全县10个具备条件的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创建光伏村或光伏社区。

2016年,帮助有关乡镇通过建设屋顶(含村级)光伏项目1.37MW,扶贫560户、1756人;通过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60MW,扶贫1800户、4500人。共计帮扶2360户、6256人。

2017年,帮助有关乡镇通过建设屋顶(含村级)光伏项目0.6MW,扶贫596户、1455人;通过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20MW,扶贫600户、1500人。共计帮扶1196户、2955人。

2018年,帮助有关乡镇通过建设屋顶(含村级)光伏项目0.6MW,扶贫596户、1455人;通过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20MW,扶贫600户、1500人。共计帮扶1196户、2955人。

二、建设模式

(一)屋顶光伏扶贫模式。屋顶光伏不受规模指标限制,各乡镇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建设规模。户用光伏系统的产权归贫困户所有,收益全部归贫困户,保证每户收益不低于3000元/年。建设选址除贫困户屋顶及院落外,可与村庄改造计划相结合,充分利用村委会、扶贫就业点等公共建筑及连片建设新居房顶。

  (二)村级光伏扶贫模式。村级光伏电站建设受规模指标限制,需与地面大型集中光伏电站统筹考虑。由政府资金支持建设,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大部分收益应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保证每户收益不低于3000元/年;少部分收益可作为村集体公益性扶贫资金使用。

  (三)集中式光伏扶贫模式。集中式光伏电站技术水平高、规模大、便于管理,是当前光伏发电的主流,也是光伏发电扶贫的重要模式。集中式光伏电站受规模指标限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合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建设预留地以及手续齐全的设施农业用地等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由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共同出资建设,政府投融资主体股份收益全部用于扶贫,保证每户收益不低于3000元/年。

   三、运营方式

成立专门投融资主体或者指定现有投融资主体,代表县政府开展光伏扶贫投资。以集体资产或政府投资(资金可以来源于财政拨款、基金或者整合产业扶贫和其他相关涉农资金)为股权,通过股权收益直接补贴给需政府兜底的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达到直接脱贫的目的。

屋顶和村级光伏扶贫模式,政府投融资主体投入全部资本金(一般占项目总投资的20%)并承担贷款部分的还本付息,通过特许经营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采取招标或其他竞争性比选方式公开选择运行维护企业,对全县范围内屋顶和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进行统一管理,资产或收益归贫困户或村集体所有。

集中光伏扶贫模式,政府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融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投入资本金,其余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提供的优惠贷款。并按股比承担相应成本和获取收益,商业化投融资企业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政府投融资主体要将所占股份折股量化给扶贫对象,代表扶贫对象参与项目投资经营,按月(季或年度)向扶贫对象分配资产收益。

电网企业承担接网及配套电网的投资和建设工作,制定合理的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运行和电量消纳方案,确保项目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对于屋顶光伏扶贫项目,补贴资金由电网企业直接发放到贫困户;对于村级光伏扶贫项目,补贴资金由电网企业先发放到村委会,再由村委会按实际情况将大部分收益分配到贫困户,少部分收益留作公用事业建设;对于集中光伏扶贫项目,补贴资金由电网企业发放到项目单位,政府收益部分由指定的投融资主体折股量化发放给扶贫对象。

扶贫办建立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制度,并对光伏扶贫收益分配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建立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系统,确保光伏扶贫收益的精准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国土局、林业局、供电公司及相关乡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乡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光伏扶贫工作小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落实项目的实施及推进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扶贫办牵头负责确定光伏扶贫对象范围,建立光伏扶贫工程收入分配管理制度,筛选、确定光伏扶贫项目,组织协调光伏扶贫工程实施中重大问题,会同发改部门组织编制光伏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发改部门负责完善光伏扶贫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光伏扶贫工程信息系统,按照扶贫办确定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监督及并网运行监督等。国土局和林业局负责光伏扶贫工程土地使用的政策协调和土地补偿收费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电网企业要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工作力度,为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将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的接网工程优先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同时切实保障光伏扶贫项目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光伏扶贫项目顺利建设,尤其是对需要政府投融资主体建设的屋顶和村级光伏扶贫项目,要实行包保责任制,制定推进计划,确保按时并网运行。

(三)强化政策支持。今后所有光伏发电指标拟全部用于光伏扶贫。对于帮扶108个省、市扶贫重点工作村(其中:省级87个、市级21个)内贫困群众脱贫的光伏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优先争取光伏发电规模指标、优先协调电网企业给予并网结算;鼓励非贫困村内贫困户通过安装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脱贫。支持各乡镇积极申报国家光伏扶贫试点,争取更多专项光伏发电扶贫建设规模。对以扶贫为目的的村级光伏电站和集中式光伏电站,以及地方政府统筹其他建设资金建设的光伏扶贫项目,积极帮助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低息贷款以及扶贫部门的贷款贴息。鼓励其他银行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鼓励企业提供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服务在内的多种支持。

(四)加大宣传力度。光伏扶贫是一项利民工程,是实施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乡镇、企业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光伏扶贫宣传力度,对贫困地区群众进行广泛的光伏扶贫的利好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全社会支持参与光伏扶贫的积极性。加大光伏知识普及和推广力度,提高广大贫困户对光伏发电的认识程度和配合运行维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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