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亩产效益”评价需要建立部门协同数据采集机制:建立由县工信局总牵头,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统计、人行、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紧密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乡镇(街道)完善部门涉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数据采集各环节工作,确保数据可靠、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