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应急预案》怎么进行应急处置?

(1)紧急救援。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队等部门(单位)立即组织地震救援队伍、综合性救援队伍、安全生产救援队等赶赴灾区,在防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生命搜救,组织抢救人员。协调县人武部、武警东明中队以及其它支援部队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2)医疗救助。乡镇(街道)卫生部门和红十字会等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和疾病防控单位的紧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防疫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确保灾民饮食安全。对因地震灾害遭受严重精神创伤的人员进行心理干预。

卫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向灾区提供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防疫所需物品等。

3人员安置。政府及灾区乡镇(街道)负责启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住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灾民食品、饮用水及基本生活需求。

县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发改等部门向灾区迅速调配帐篷、衣被、食品等生活必需品;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妥善处理遇难者的善后事宜,统计灾区伤亡人数。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遭受破坏学校的学生转移和安置,适时组织学生复课,维持正常教学秩序。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民用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被震损的建设工程开展应急评估、鉴定,对建筑安全情况进行分类,并设置明显标识。

4应急通信。联通东明分公司、电信东明分公司、移动东明分公司、铁塔东明分公司负责修复被损毁的通信设施,启动应急通信保障,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畅通。

县工信局为灾区应急救援活动提供无线电频率保障。

(5)交通运输。县交通局东明县火车站等部门(单位)负责查明交通中断情况,修复被损毁的公路、铁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开辟绿色通道,保证救灾队伍、救灾车辆通行;协调组织应急救援运力,确保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时运达,保障灾民转移运输需求。

公安局立即实施交通管制,确保交通畅通。

(6)电力保障。国网东明供电公司负责调集抢修队伍,组织灾区电力部门迅速修复被损毁的电力设施和调度系统,优先抢修、恢复城供电;启用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应急救援用电需求。

(7)基础设施。水务局、县交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力量对灾区城镇供排水、燃气热力、道路等重要基础设施进行抢险抢修,尽快恢复“生命线”设施和基础设施功能。

(8)灾害监测与防范。地震监测中心负责组织震情监视,恢复监测设施、布设流动监测台网,强化地震监测,实时通报余震信息。加密震情会商,及时提供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强余震防范建议。

气象局负责组织气象实时监测工作,及时通报重大气象变化,为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提供气象服务。

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灾区、事故现场的大气、饮用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的监测,指导处置因地震次生、衍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县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加强对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危化学品设施、油气管线的检查、监测,防范和处置可能引发爆炸、有毒有害物质的放射性物质泄露事件。

水务局、河务局等部门(单位)严密监视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黄河决堤等次生灾害,按照职责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做好对地质灾害的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对地震引发的崩塌、地面塌陷等次生地质灾害及险情,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队严密监视和预防地震引发的火灾、毒气泄露等次生灾害,及时组织人员扑灭火灾、排除有毒有害气体泄露。

(9)治安维护。公安局、武警东明中队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看守所等重点目标的保卫。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10)新闻宣传。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地震监测中心、公安局、消防救援队按职责分工适时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的动态信息,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

(11)社会动员。政府动员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乡镇(街道)向灾区提供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援。团委组织动员志愿者参与灾区抗震救灾活动。民政局负责妥善解决遇难人员善后事宜。红十字会按照规定接收中国红十字总会、省(市)红十字会、社会团体提供的紧急救助。

(12)损失评估。县应急管理局地震监测中心会同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负责地震灾害调查和核实,配合地震监测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快速评估地震灾害损失。

(13)恢复生产。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指导乡镇(街道)帮助受灾商贸、农业、渔业等企业(单位)恢复生产和经营。

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