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
(2)地质灾害发展形势趋于稳定;
(3)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基本得到控制;
(4)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
(5)灾区生活基本恢复正常。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或县应急管理局意见,参考上述指标,启动响应的部门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