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严格实行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坚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制度,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逐步缩小划拨方式供地范围,其它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