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8004526640N/2023-07929 | 分 类: | 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 | 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6 月 27 日 |
标 题: | 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二级技师石群峰解读《关于印发东明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6 月 27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二级技师石群峰解读《关于印发东明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8004526640N/2023-07929
- 分 类: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标 题: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二级技师石群峰解读《关于印发东明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3 年 06 月 27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6 月 27 日
- 内容概述: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二级技师石群峰解读《关于印发东明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二级技师石群峰解读《关于印发东明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专家简介】
石群峰,二级技师,任职于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股,管理县区特种设备登记、注册等事项。在岗十余年,致力于服务企业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对东明县特种设备监管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曾荣获县级“个人三等功”一次、多年考核“优秀”等荣誉。
【观点呈现】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菏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预案进行了起草工作。现就《预案》有关情况说明特邀请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二级技师石群峰进行解读。
专家老师指出:本预案的应急响应启动是县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根据情况认为有必要启动本应急预案响应的,立即向指挥部请示启动应急响应。响应后按照本预案的要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开展相关工作。涉及特种设备的危化品、燃气、交通、建筑施工、火灾等事故,已经启动了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的,不再启动本预案。
专家老师还指出:事后恢复工作事关重大,需要引起重视,在事故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应当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活动。受害、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后,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依法予以报废。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污染或邻近设备设施损坏的,应经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开展修复工作。
解读人: | 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二级技师:石群峰 | ||
联系电话: | 0530-72222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