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资金筹集?


(一)业主自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二)公积金提取。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之后,加装电梯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申请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三)财政奖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每台电梯安装总费用(包含设备费用、安装费用、土建费用等)的20%进行补助,每台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四)使用房屋维修资金。已足额缴纳房屋维修资金的楼栋,申请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县物业综合服务中心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五)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电梯生产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企业参与,依法探索代建租用、分期付款等模式,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