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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是什么?
原则上全县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集中缴费期完成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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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东明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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