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智慧社区试点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智慧社区试点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3]136号)、《关于提质提速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数字强省办发[2023]5号)等要求,现组织印发《省级智慧社区试点评估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底前
二、评估范围
9个省级试点社区
东明县社区清单
序号 | 所属区域 | 组织名称 | 机构类型 |
1 | 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 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北关社区居民委员会 | 居民委员会 |
2 | 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南关社区居民委员会 | 居民委员会 | |
3 | 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南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 居民委员会 | |
4 | 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西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 居民委员会 | |
5 | 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关社区居民委员会 | 居民委员会 | |
6 | 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 | 居民委员会 | |
7 | 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东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 居民委员会 | |
8 | 东明县渔沃街道办事处 | 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东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 居民委员会 |
9 | 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 居民委员会 |
三、评估方式
各社区所属街道(办事处)对照新修订的智慧社区建设指标进行自评,对已建成智慧社区开展验收和复核。县大数据中心将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提交材料进行集中审核,邀请县直有关部门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市民代表等等进行现场核验。验收结果以最终评估报告为准。
四、评估程序
(一)街道初验(11月24日前)
根据内不同社区建设进度,分阶段、分批次进行初验。具备验收条件的,由社区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相关科室组建验收工作组,成员至少包括1名办事处副科级以上干部、2名其他社区工作人员、2名本社区居民代表、2名其他社区居民代表,验收组对照新版指标,对社区建设情况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完成后通过报县大数据中心汇总审核。
(二)县级复核(11月30日前)
县级大数据部门对验收结果负责并进行审核,同时组建县级验收工作组,成员至少包括1名正科级以上干部(从政府办物业办等相关部门抽取)、2名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2名其他社区居民代表、2名本社区居民代表。验收完成后通过各社区宣传栏进行公式,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为市级大数据局电话及邮箱。
对于群众反对声音较大的社区,将由市级大数据局督促县级重新启动初验程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大数据中心将初验通过名单报送市级大数据局。
五、有关要求
本次省级智慧社区评估评价结果将作为县级数字政府综合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对于发现弄虚造假、数据不实的街道(办事处),将在考核中子以扣分,并督促进行整改。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制定本县区配套工作方案,统筹做好摸底自评和复核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联系人:王振伟电话:7230782;18816011898;
附件:
1.社区验收名单
2.智慧社区建设验收结果公示(样例)
东明县大数据局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1
智慧社区验收情况统计表(东明县)
序号 | 市 | 县(市、区) | 街道 | 社区名称 | 是否通过复核 |
1 | 菏泽 | 东明县 | 城关街道 | 北关社区 | 是 |
2 | 菏泽 | 东明县 | 城关街道 | 南关社区 | 是 |
3 | 菏泽 | 东明县 | 城关街道 | 南华社区 | 是 |
4 | 菏泽 | 东明县 | 城关街道 | 西门社区 | 是 |
5 | 菏泽 | 东明县 | 城关街道 | 西关社区 | 是 |
6 | 菏泽 | 东明县 | 城关街道 | 东关社区 | 是 |
7 | 菏泽 | 东明县 | 城关街道 | 东城社区 | 是 |
8 | 菏泽 | 东明县 | 渔沃街道 | 东兴社区 | 是 |
9 | 菏泽 | 东明县 | 渔沃街道 | 西和社区 | 是 |
附件2
智慧社区建设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数发〔2023〕16号),经南华社区申请,东明县大数据局(中心)于2023年11月28日—29日组织成立了居民代表验收工作组并开展智慧社区试点验收工作,经工作组成员一致认定,南华社区已满足《山东省智慧社区建设指标》中“基础型智慧社区”的建设要求。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山东省智慧社区建设指标(基础型)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指标释义 | 标准要求 | 本社区完成情况 |
基础设施 | 1 | 有线宽带网络 | 社区内有线宽带网络覆盖情况 家庭千兆光纤网络覆盖率=具备千兆接入能力的家庭数/社区家庭总数 | 家庭千兆光纤网络覆盖率达到70% | 达标。 本社区总户数3325户,具备千兆光纤接入能力家庭2628户,覆盖率为79%。 |
..... |
公示期5天(自月2023年11月30日始—2023年12月4日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东明县大数据局反馈。
联系单位:东明县大数据局
联系人:王振伟
联系电话:7230782
东明县大数据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