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是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明管理部主任宋翠莲同志。宋主任您好,欢迎您做客东明县人民政府网!
宋翠莲: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感谢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与大家交流的平台,我代表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明管理部向社会各界及网友们长期以来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也欢迎广大网友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主持人:今年,菏泽公积金出台一系列新政策,宋主任,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新政策及政策出台的相关背景。
宋翠莲: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稳市场、促消费、惠民生的作用,不断优化调整使用政策。一是优化贷款政策。降低首付比例,首套房、二套房和再交易住房首付比例统一为20%;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将现房、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等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5万元,将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优化公积金贷款计算方法,在全省率先设定贷款保底金额20万元;政策调整后户均贷款金额提高近5万元。二是放宽提取条件。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取消异地购房提取户籍地、工作地限制,阶段性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三是下调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2025年5月8日起,我市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首套房利率降为2.6%,其他期限的利率同步调整。利率下调将直接减轻借款人利息负担,提升消费能力。四是开通商转公直转。2025年4月,市公积金中心联合17家合作银行推出商转公直转业务,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将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直接转为公积金贷款,减少资金周转环节,减轻还贷压力。五是延长贷款到期年龄上限。全面适配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自2025年5月20日起,我市公积金贷款到期年龄上限延长至男性68周岁、女性63周岁,或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主持人:听了宋主任的介绍,我们感受到了公积金中心在稳市场、促消费、惠民生等方面所释放出的积极影响力。“商转公”直转业务备受关注,能否请您介绍一下“商转公”政策吗?
宋翠莲:为落实住房公积金惠民保障职能,切实减轻缴存人家庭购房还贷压力,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联系合作银行,在“商转公”非直转业务的基础上,推出“商转公”直转业务。该业务通过“顺位抵押”模式,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将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直接转为公积金贷款,降低了转换成本与操作门槛,进一步助力居民优化负债结构。
主持人:政策确实非常惠民,请您为大家讲解一下“商转公”直转业务的申请流程。
宋翠莲:好的,具体申请流程是这样的:
(一)借款人征得原商贷银行同意后,向委托银行提出“商转公”直转业务申请,并与委托银行共同签订《菏泽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转业务银行意见书》。
(二)携带以下材料到委托银行合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1.《菏泽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转业务银行意见书》(委托银行出具); 2.原商贷借款合同; 3.原商贷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 4.其他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的资料。
(三)办理“顺位抵押”登记。委托银行指导协调借款人和原商贷银行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顺位抵押”登记业务。
(四)借款人预存资金。借款人需将原商贷余额本息与转贷额度的差额部分及其他应付费用,通过自筹资金预存入委托银行指定的账户或个人账户。
(五)发放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办妥、预存资金完备,经委托银行确认具备办理结清手续条件的,市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放款至委托银行指定的账户。
(六)结清原商贷并注销原抵押登记。委托银行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后1个工作日内结清原商贷(原则上要求放款当日结清原商贷,如确因预存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在当日结清的,出现商贷与公积金贷重复计息的情况由委托银行负责向借款人解释说明),并于 10 个工作日内注销原抵押登记,同时向市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结清撤押证明》。
主持人:非常感谢宋主任的详细介绍,祝愿我县公积金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宋翠莲:谢谢主持人!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