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常务会议】黄涛主持召开第四十七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
2026年3月2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黄涛在县委党校科研楼106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情况汇报,研究确定如下事项:
会议确定,(一)深化学习领会。县政府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提高站位、率先垂范,带头深学细研;各级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逐章逐条吃透《办法》精神实质,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二)狠抓贯彻执行。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规范项目申报、审批和实施流程,对政府投资类项目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三)强化监督问效。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定期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检查评估,确保政府投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和项目质量。
会议确定,县政府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抓实抓细各项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对照全市“10个全覆盖”最新工作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隐患、补齐工作短板,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坚固防线。
会议确定,(一)做到认真学习。县司法和各执法部门要针对《条例》7章44条内容,结合实际工作,逐条分析学习,确保真学真会、学以致用。(二)做好职能划分。各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三定方案”做好职能划分,认真履职尽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防止小事变大,出现极端事件。(三)提高业务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确保做到依法依规、文明执法。
会议强调,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严格落实分管领域管控措施,全力打造东明碧水蓝天。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