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17283126029162/2024-02336 | 分 类: | 补充说明信息 |
发布机构: | 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7 月 19 日 |
标 题: | 东明县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更正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7 月 19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东明县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更正公告 |
- 索 引 号:123717283126029162/2024-02336
- 分 类:补充说明信息
- 发布机构: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标 题:东明县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更正公告
- 成文日期:2022 年 07 月 19 日
- 发布日期:2022 年 07 月 19 日
- 内容概述:东明县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更正公告
东明县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明县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二、项目编号:SDLZGC-2022-11
三、原内容为:
1、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字叁级资质的须满足鲁建建管字[2019]2 号文件及鲁建建管字[2019]14 号文件要求)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一标段)
2、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8.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牵头人应为具备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字叁级资质的须满足鲁建建管字[2019]2 号文件及鲁建建管字[2019]14 号文件要求);联合体成员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带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事业证书;
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字叁级资质的须满足鲁建建管字[2019]2 号文件及鲁建建管字[2019]14 号文件要求)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一标段)
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3.8.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牵头人应为具备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字叁级资质的须满足鲁建建管字[2019]2 号文件及鲁建建管字[2019]14 号文件要求);联合体成员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事业证书;
现更正为:
1、投标人资格要求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须满足鲁建建管字[2019]2 号文件及鲁建建管字[2019]14 号文件要求)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一标段)
2、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8.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牵头人应为具备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须满足鲁建建管字[2019]2 号文件及鲁建建管字[2019]14 号文件要求);联合体成员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事业证书;
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须满足鲁建建管字[2019]2 号文件及鲁建建管字[2019]14 号文件要求)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一标段)
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3.8.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牵头人应为具备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须满足鲁建建管字[2019]2 号文件及鲁建建管字[2019]14 号文件要求);联合体成员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事业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
4、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明泰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867855033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经理 电 话: 15763769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