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明县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东府法发﹝2018﹞7号
东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明县2018年政府法制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东明县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具体落实。
东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东明县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抓手,以提高合法、合规性审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为重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蓝本,运用微信、微博、网站、报刊等新旧媒体搞好宣传的基础上,以建设法治政府为重点,紧紧围绕纲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在全县营造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浓厚氛围。特别是做好新出台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好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有效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山东省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实现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零纠错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急需为先的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建议,并进行调研论证。重点就放管服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涉及的有关方面,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积极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活动。凡是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内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建议起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备案审查,对违法和不当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提出予以撤销、修订或者补正程序等审查意见,并要求起草部门在15日内反馈处理情况。积极推动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的运用和管理,逐步取消纸质报备。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使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项制度”的基础上,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或者论证,听取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加强与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召开协调会、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督促县政府各部门进一步细化决策工作流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严格落实法定程序。
(五)扎实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人一档。拓宽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解决处理政府涉法事项的范围,逐步在重大行政决策论证、立法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和协议审查、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研究等涉法事项中,充分发挥好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智囊作用,为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积极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制定全年政府法制监督工作计划,分步骤、分阶段依序实施。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退出机制,确保将“事前”监督落到实处。开展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事中”监督不走过场。组织开展好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巡回展示等活动,实施执法“事后”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模式,建立健全检察、法制、档案等部门联合执法监督方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七)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切实抓好《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号)的落实,进一步完善资格审查、培训、注销、暂扣、吊销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县过期和到期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或审验。。
(八)扎实作好行政执法培训工作。针对各级各部门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足、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行政执法培训活动,确保将各级各部门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解决“败诉率”过高的问题。
(九)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受理程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加大复议听证、调解力度,探索繁简分离制度,提高案件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案件集体讨论会作用,推行复议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审理制度。提升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质量,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档案管理,实现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十)加快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市法制办的要求,全面推广使用复议应诉平台,实现立案登记电子化,案件审理网络化,文件传输无纸化,数据统计实时化,案件监督全程化,办案审批移动化,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整体水平。开设行政复议微信公众号,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的功能作用,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探索实施微信送达法律文书,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经复议当事人同意后,利用微信平台送达复议文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信息化与智能化水平。
(十一)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开展多样化培训、学习等活动,提高复议人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加强对行政机关的培训指导,提高行政机关复议能力。及时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者建议书,提出改进执法建议,指导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
(十二)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定期召开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培训班及案例分析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及知名律师授课、点评,努力提高我县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加强与法院的协调沟通,定期通报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提高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与人民法院共同选取典型案件,举行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定期总结分析败诉案件的原因,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各部门每季度将本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案件结果情况报送县法制办。
(十三)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认真落实《菏泽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衔接工作的建议对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调度考核。法制机构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底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向县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
(三)抓好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练就务实廉洁、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的法制工作队伍,努力实现思想境界、工作水平和队伍素质全面提升,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